衡陽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中共衡陽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研究決定,衡陽縣人大代表服務中心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范圍及人數
在全縣范圍內具有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干部身份的在編在崗人員中選調工作人員2名。(縣內在編教師除外)
三、選調崗位和計劃
崗 位 | 單 位 性 質 | 計劃數 | 性 別 | 年 齡 要 求 | 學 歷 要 求 | 專業要求 |
崗位一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1 | 限男性 | 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學歷 | 不限 |
崗位二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1 | 不限 | 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學歷 | 不限 |
四、報名條件
1.政治可靠,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熱愛工作,能吃苦耐勞,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擔任副科級以下職務(不含副科級)
4.近3年縣里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未滿3年的,以實際參加考核年度為準);
5.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違紀受過刑事處罰或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司法調查或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含錄用時職位明確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
4.試用期內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選調程序
1.公告。衡陽縣黨政門戶網等媒介予以公告。
2.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18日——1月26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衡陽縣西渡鎮新正街19號政府大院2棟106室。聯系人:顏寧(14786466081),聯系電話:0734-6788793。
(3)報名要求:免費報名,采取本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方式。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衡陽縣人大代表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
②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復印件;
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張。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進行初審,在報名表初審欄內簽署意見并蓋公章。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復審,確定考試人員名單。
4.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須達到1:3方可開考。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政治理論、公文寫作等,滿分100分。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
6.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折算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入圍,由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組織考察。
7.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員按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對象。
8.公示。根據考試、考察及體檢情況,提出選調人員建議名單,報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研究,確定試用人員,按程序公示。
9.試用。試用期3個月,由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與試用人員所在單位辦理借調手續。試用期內,人事、組織、工資等關系在原單位保持不變。
10.調動。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本公告由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衡陽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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